文学与传媒学院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学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许昌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9-10-11 11:50    作者: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科竞赛是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为鼓励我校师生参与学科竞赛活动的积极性,加强对学科竞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推动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举行学科竞赛旨在营造一种探索研究、实践动手、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氛围,构建大学生实践创新平台,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作灵感,提高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教学改革,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应用型人才。

第三条 学科竞赛的范围包括由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党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学会(协会)以及其它社会团体,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其它国际学术团体,或学校以及相关教学单位组织的,与本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常设性学科竞赛活动。文体性、演艺性、企业宣传推广以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比赛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考试不在此列。

第四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学科竞赛管理、组织与奖励问题,仅限于我校学生经过学校批准(教务处备案)的、以许昌学院名义参加的学科竞赛活动。

第二章 学科竞赛的分类和级别认定

第五条 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每年度均进行重点项目的申请、审核和级别认定(或修订),并以文件形式公布,作为本年度开展学科竞赛奖励、绩效考核、职评计分、评先评优、目标考核、经费资助的依据。未纳入年度学科竞赛级别认定范围的其它竞赛项目为一般项目,各单位在教务处备案后也可组织学生参赛,该类项目不属于学校竞赛奖励、绩效考核、经费资助等的范围,但在职称评审时可以向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提出级别认定申请,认定结果可作为职评计分的依据。

第六条 依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竞赛层次、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因素,将大学生学科竞赛分为三级五类,即国家级A类、国家级B类、省部级C类、省部级D类和校级E类。

国家级A类:指由教育部(或教育部高教司)、共青团中央等国家部委(党团组织)主办的,有很大影响力、具有很强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的全国综合性学科竞赛项目;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知名企业或学(协)会组织的高水平、大规模、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及其中国区决赛。

国家级B类:指国家一级学会(协会)或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举办时间长、参赛学校广、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奖项评比规范有公信力、具有较强的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的全国性学科专业竞赛项目。

省部级C类: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团省委等省级政府部门(党团组织)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国家级A类省级初赛(地区选拔赛);国家其它学术团体、行业协会、其它部委等主办,具有一定省份覆盖性、参与高校较多、举办时间较长、有一定影响力的竞赛。

省部级D类:指国家级B类省级初赛(地区选拔赛);省级学会协会主办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全省性竞赛。

校级E类:指由学校教务处主办的全校性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其它对本科学生培养具有直接作用的有关市级竞赛。

第七条 级别认定一般应由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认定理由及分类依据,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议进行初步确认,最终报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最终以文件形式公布。

第三章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所有学科竞赛均实行项目管理,采取学校统一宏观管理、各二级单位具体组织、项目负责人具体落实的三级管理模式。

第九条 已进行级别认定的重点扶持项目由各二级单位直接组织参赛,无需向教务处备案,但一般项目在组织参赛前必须向教务处备案,否则将来不予进行职评计分。各二级单位每年均要向教务处提交本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级领导为组长,教务处、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各二级教学单位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科竞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职责是:

1.负责学校学科竞赛活动相关制度的制定;

2.负责学校学科竞赛年度经费的预算;

3.负责每年度学科竞赛重点项目评审和级别认定;

4.负责对学科竞赛获奖项目的奖励、职评计分、绩效考核和评选优秀指导教师;

5.负责学校学科竞赛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存档。

第十一条 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由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学科竞赛工作小组,负责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做好本单位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的遴选工作;

2.负责做好本单位学科竞赛项目的论证、申报工作;

3.负责本单位学科竞赛经费使用的管理、审核;

4.负责本单位竞赛获奖学生的奖励和竞赛项目绩效补贴;

5.协作项目负责人做好各项赛事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作为学科竞赛活动的具体落实者,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学科竞赛项目经费预算及日常开支的管理;

2.负责竞赛指导教师的选拔和推荐;

3.具体制定所承办竞赛活动的方案和规则,落实竞赛所需要的仪器、设备材料、场地和指导教师团队,并负责竞赛活动的通知、报名、参赛宣传工作;

4.负责参赛学生的培训和指导;

5.竞赛结束后,做好竞赛活动通知、计划或方案、竞赛规程、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名单、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及竞赛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第四章 学科竞赛资助和奖励

第十三条 学校鼓励学院多种渠道筹措经费支持学科竞赛,如吸引企事业单位为学科竞赛提供赞助经费,经竞赛主办单位同意,提供赞助的企事业单位可获得竞赛冠名权。

第十四条 教务处依据各单位提交的学科竞赛项目年度计划进行学科经费预算,设置学科竞赛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竞赛项目的组织运行费用,一般包括参赛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作品费、设计费等。

第十五条 经费资助以学校资助和二级单位资助两种形式进行,学校资助针对学校负责统筹管理、涉及全校多个专业学生参加的综合性竞赛项目,项目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其它竞赛项目经费划拨到二级教学单位,由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对竞赛项目进行资助。

第十六条 关于获奖竞赛项目的奖励,学校原则上只奖励其中最高的三个获奖等级,冠军、金奖按一等奖奖励,亚军、银奖按二等奖奖励,季军、铜奖按三等奖奖励,特等奖奖励标准适当高于一等奖。

第十七条 对于竞赛项目的参赛学生,可依据《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评定与转化办法(试行)》,申请认定创新学分,同时可依据相关规定申报单项奖学金。项目负责人可在项目经费允许条件下进行适当补贴,补贴经费从项目资助经费或二级教学单位学科竞赛经费中支出。

第十八条 对于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依据《许昌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有关规定计分,依据《许昌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并具备参评每年度的优秀学科竞赛指导教师资格。同时,依据本办法给以给予奖励,所获奖金由项目第一指导教师根据团队贡献进行分配。奖励标准见《许昌学院学科竞赛奖励标准》。

许昌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标准(单位:元)

级别

奖励标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A类

50000

20000

10000

国家级B类

20000

5000

3000

省级C类

2000

第十九条 对于未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学校层面不再给予工作量补贴,但二级教学单位应在二次绩效分配时给予适当考虑,也可在项目资助经费或二级教学单位学科竞赛经费中给以适当补贴。

第二十条 各类获奖项目奖励统计时,指导同一年度且同一竞赛项目的多名学生、多支团队、不同专业(或专项)组别获奖,只计两次最高获奖等级,第二次按照规定额度的50%计奖。指导同一年度且同一竞赛项目的不同级别(或不同阶段)只计一次最高奖。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许昌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院政教〔2010〕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许昌学院2018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重点项目级别认定结果

编号

竞赛名称

认定级别

备注

1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A

重点扶持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A

重点扶持

3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A

重点扶持

4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A

重点扶持

5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A

重点扶持

6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A

重点扶持

7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A

重点扶持

8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A

重点扶持

9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A

重点扶持

10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A

重点扶持

11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A

重点扶持

12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A

重点扶持

13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A

重点扶持

14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A

重点扶持

15

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

B

 

16

中国机器人大赛

B

 

17

全国虚拟仪器大赛

B

 

18

中国舞蹈荷花奖

B

 

19

中国校园戏剧节

B

 

20

“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B

 

21

世界机器人大赛

B

 

22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与对抗技术竞赛

B

 

23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B

 

24

全国师范生职业技能竞赛

B

 

25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B

 

26

博创杯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

B

 

27

蓝桥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

B

 

28

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

B

 

29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B

OF奖认定为A级一、二等

30

国药工程杯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

B

 

31

社科奖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

B

 

32

国际市场营销大赛

B

 

33

全国大学生GIS应用技能大赛

B

 

34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B

 

35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B

 

36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B

 

37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B

 

38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B

 

39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B

 

40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B

 

41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分析大赛

B

 

42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B

 

43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B

 

44

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

B

 

45

全国高等院校学生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技能大赛

B

 

46

全国高校学生畜禽产品加工创意大赛

B

 

47

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大赛

B

 

48

全国大学生旅游创意大赛

B

 

49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B

 

50

全国无线电测向锦标赛

B

 

51

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大学生模型设计大赛

C

 

52

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C

 

53

全国高等院校BIM应用技能大赛

C

 

54

全国口译大赛

C

 

55

中国大学生阳光体育比赛

C

 

56

齐越朗诵艺术节暨全国大学生朗诵大赛

C

 

57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C

 

58

中国工程机器人大赛暨国际公开赛

C

 

59

河南省大学生华光体育活动系列比赛

C

 

60

全国啦啦操联赛

C

 

61

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

C

 

62

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高校单元

C

 

63

金刺猬全国大学生戏剧节

C

 

64

中国北京大学生电影节

C

 

65

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学院奖

C

 

66

艾景奖:国际园林景观规划大赛

C

 

67

海峡两岸口译大赛

C

 

68

河南省卓越杯高校大学生法治辩论赛

C

 

69

河南省大学生机器人竞赛

C

 

70

河南省大学生校园短剧大赛

C

71

河南省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

C

 

72

全国大学生联盟杯虚拟仿真商业实践企业经营大赛

C

 

73

全国大学生创新会计人才技能大赛

C

 

74

全国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能大赛

C

 

75

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C

 

76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C

 

77

全国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

C

 

78

全国高校GIS大赛

C

 

79

全国高校地理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C

 

80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

C

 

81

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总决赛

C

 

82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

C

 

83

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C

 

84

河南省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技能竞赛

D

 

85

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护理技能竞赛

D

 

86

河南省高等学校信息安全与对抗大赛

D

 

87

全国高校大学日语演讲比赛

D

 

88

河南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D

 

89

河南省导游大赛暨大学生导游风采大赛

D

 

90

河南之星设计艺术大赛

D

 

91

河南省经典照亮人生诵读比赛

D

92

河南省翻译竞赛

D

 

93

河南省建筑类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大赛

D

 

94

河南省美术新人新作展

D

 

95

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检验技能竞赛省赛

D

 

说明:对于未列出的竞赛项目,如果属于已认定国家级A类的省级赛、地区赛、半决赛等则视为C类,属于已认定国家级B类的省级赛、地区赛、半决赛等视为D类;A类、B类、C类、D类的校级选拔赛均视为E类。

上一条:许昌学院考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办法
下一条:许昌学院二级学院所属教学单位管理规定

关闭

许昌学院文史与传媒学院
电话:0374-2968961   邮编:461000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许昌学院文科综合楼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