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文学与传媒学院“文苑之星”每两年举办一届。该品牌活动自2006年启动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四届。为充分展示我院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挖掘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加强典型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具有高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经文学与传媒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第五届“文苑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日程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6日
各班团支部要通过班会等形式及时传达通知精神,使学生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更多学生参加到活动中来,利用微博、微信、宣传板面、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2、班级推荐阶段
时间:2015年5月7日—5月10日
各班级团支部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推荐出班级候选人,上报文学与传媒学院团总支,参加文学与传媒学院评选推荐。
3、院部初评阶段
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
由院部相关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组成评选推荐小组,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
4、网络投票阶段
时间:2015年5月16日-5月23日
通过文学与传媒学院新媒体平台推送候选人投票界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大范围网络投票。各项奖项票数排名前两名的候选人参与个人风采PPT展示,角逐最终奖项。
5、个人风采PPT展示阶段
时间:2015年5月24日(周日)
(1)、参赛选手语言表达及所用时间要求:语言流畅,吐字清晰,举止大方得体,能在规定的时间内(3-5分钟)展示完毕。(2.5分)
(2)、参赛选手的个人展示方式:展示方式利用ppt,歌曲,表演,舞蹈,音乐等方式表达所参赛主题,形式新颖,整体布局完整。(2.5分)
(3)、参赛内容:内容切合主题,表达完整,无多余表述。(2.5分)
(4)、参赛选手的综合表现:整体展示完整,内容切题,事迹典型。(2.5分)
二、参评对象
文学与传媒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类别和标准
“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学习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研究生考取者、国家级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十大学习标兵”获得者作为优先评选对象。
“才艺之星”——才艺技能(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微电影、主持、戏曲曲艺等)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项才艺活动,带动同学共同提高才艺素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才艺比赛,并有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经历;
“体育之星”——擅长体育运动,经常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并成绩突出者。
“爱心之星” ——富有爱心,有组织或参加校内外相关爱心社会实践活动经历,且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或在学雷锋主题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中表现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文明之星”——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团结友爱、文明诚信、谦恭礼让、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在各级校园文明创建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力较大者。
“自强之星”——品学兼优,在学习和生活方面求实奋进,自立自强且具有坚忍不拔的精神,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创业之星”——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借助许昌学院关于帮扶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条件,创业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于核心主导地位。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中荣获佳绩。
“学术创新之星”——具有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基础扎实、知识渊博、专业精通,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学生。在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学术性赛事(“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等)中荣获佳绩。
“文学创作之星”——热爱文学创作,有一定的文学功底,在校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或在国家、省市级各种征文比赛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演讲辩论之星”——擅长演讲或辩论,经常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种演讲或辩论比赛,并成绩突出者。
四、评选方式及表彰办法
1、学生自主报名或团支部推荐(申报人提供2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发表后的文稿等以供参评。)请务必于5月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交到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
联系人: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付佳钰
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范梦雪 牟怡玮
2、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评选出各类“文苑之星”一名,各类“文苑之星”提名奖一名。
3、5月底公示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以海报形式在全院张贴公布。
4、对获得“文苑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和丰厚奖品,并在全校范围内利用网络、宣传橱窗、校报等多种媒体开展先进事迹宣传活动。
五、文学与传媒学院“文苑之星”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新军刘道全
副组长:赵茹郭晓霞
成员:王丽娜 黄高锋 马丽娜 訾冉 刘晏良 韩慧鸽 黄杰 艾辰星 戴芊卉 刘亚铭 王铖锦 安丽鸽 楚惬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