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许昌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海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文学与传媒学院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经过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综合考虑学生获奖情况的级别、含金量和影响力,评选出2018学年“海舟”奖学金。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月7日-9日
监督电话:2968006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文学与传媒学院2018年第七届“海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9.1.7
上一条:关于举行2018年第七届“海舟”奖学金颁奖仪式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七届“海舟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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