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充分展示我院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国内顶尖竞赛活动,进一步拓展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突破自我。经文学与传媒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第六届“文苑之星”评选活动,该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旨在挖掘、培育和宣传典型,加强典型教育,引导大学生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日程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2017年3月7日—3月12日
各班团支部要通过班会等形式及时传达通知精神,使学生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更多学生参加到活动中来,利用微博、微信、宣传板面、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2、个人报名和班级推荐阶段
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15日
个人进行报名或者各班级团支部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推荐出候选人,上报文学与传媒学院团总支,参加文学与传媒学院评选推荐。
3、院部初评阶段
时间:2017年3月16日—3月17日
由院部相关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组成评选推荐小组,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
4、民主评议阶段
时间:2017年3月18日-3月23日
通过班级或者专业学生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5、个人风采PPT展示阶段
时间:2017年3月24日(暂定)
(1)参赛选手语言表达及所用时间要求:语言流畅,吐字清晰,举止大方得体,能在规定的时间内(3-5分钟)展示完毕。(2.5分)
(2)参赛选手的个人展示方式:展示方式利用ppt,歌曲,表演,舞蹈等方式表达所参赛主题,形式新颖,整体布局完整。(2.5分)
(3)参赛内容:内容切合主题,表达完整,无多余表述。(2.5分)
(4)参赛选手的综合表现:整体展示完整,内容切题,事迹典型。(2.5分)
二、参评对象
文学与传媒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类别和标准
“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学习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研究生考取者、国家级奖学金、省级以上竞赛、学校“十大学习标兵”获得者作为优先评选对象。
“才艺之星”——才艺技能(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微电影、主持、戏曲曲艺等)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项才艺活动,带动同学共同提高才艺素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才艺比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优先;
“体育之星”——擅长体育运动,经常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并成绩突出者。
“爱心之星” ——富有爱心,有组织或参加校内外相关爱心活动经历,且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或在学雷锋主题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中表现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文明之星”——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团结友爱、文明诚信、谦恭礼让、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在基础文明创建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力较大者。
“自强之星”——品学兼优,在学习和生活方面求实奋进,自立自强且具有坚忍不拔的精神,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创新创业之星”——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于核心主导地位,创业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青春”等大赛)中荣获佳绩。
“文学创作之星”——热爱文学创作,有一定的文学功底,在校外公开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或者作品,或在国家、省市级各种征文比赛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演讲辩论之星”——擅长演讲或辩论,经常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种演讲或辩论比赛,并成绩突出者。
“书法摄影之星”——擅长书法或者摄影,经常参加校内外各种书法或者摄影比赛,并成绩突出者。
四、评选方式及表彰办法
1、学生自主报名或团支部推荐(申报人提供2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和复印件,发表后的文稿等以供参评。)请务必于3月16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交到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
联系人:学生会办公室主任:赵琪 13937411184
2、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评选出各类“文苑之星”一名。
3、3月底公示评选结果,对获得“文苑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个人纪念章、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并利用多种媒体在校内外进行宣传。在今后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获得“文苑之星”者优先评定。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