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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17:32    作者:文学与传媒学院    点击:[]

 

 

各院部团总支、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配合学校转型发展,培育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创业本领,激发创业热情,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和团队参加省级决赛和全国大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6年“创青春”许昌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承办单位:各院部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校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组织委员会会下办公室,常设校团委,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全校评审委员会,由校组委会聘请校内外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大赛内容
   大赛主题赛事分为三个内容:(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2)创业实践挑战赛(3)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五、推进步骤
  按照全国大赛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次大赛分项目初报、项目选拔初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推进步骤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2016年“创青春”许昌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推进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是落实我校转型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的需要,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2、健全机制,加强指导。各学院、各相关单位要在总结第一届“创青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参照赛事具体规则,结合院部工作实际,积极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要组织一支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创业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创业实训活动,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院部、各相关单位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要广泛宣传“创青春”品牌,吸引更多学生参与,推动大学生创业创新活动深入开展,要借助学院团学组织、班委会等,在学生中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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